文字解读丨关于《禁漫天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目标
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进一步调整优化提取条件,更好满足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求。
二、出台依据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GB/T51353-2019)、《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等。
三、重要举措
(一)增加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频次
职工使用自有资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频次调整为提取次数不限,提取金额不超过最近12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偿还贷款本息总额(含提前还款金额,不含因逾期产生的罚息)扣除该期间已申请提取的部分。
例如:
职工王先生名下有一笔商业住房贷款,自2024年10月起按照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每月10日使用自有资金还款2000元,2024年11月20日、2025年8月20日和2026年2月20日各提前还款10000元,假设以下几种情况:
(1)2026年1月5日,王先生第一次以偿还该笔商贷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由于王先生最近12个月没有以该笔商贷申请过提取,所以王先生的可提取金额为最近12个月(2025年1月至12月)使用自有资金偿还该笔商贷本息总额,为2000×12+10000=34000元。
(2)假设2026年1月5日第一次申请提取时,王先生全额提取了34000元的可提取金额,相当于全额提取了该笔商贷2025年1月至12月使用自有资金还款总额。2026年5月5日,王先生第二次以偿还该笔商贷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此次申请前最近12个月(2025年5月至2026年4月)使用自有资金还款总额为2000×12+10000+10000=44000元,王先生已于2026年1月5日提取了其中2025年5月至12月这部分还款额为2000×8+10000=26000元,所以此次提取的可提取金额为44000元-26000元=18000元。

(3)假设2026年1月5日第一次申请提取时,王先生因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仅提取14000元,相当于仅提取了该笔商贷2025年1月至7月这部分还款额。2026年5月5日,王先生第二次以偿还该笔商贷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此次申请前最近12个月(2025年5月至2026年4月)使用自有资金还款总额为44000元,王先生已于2026年1月5日提取了其中2025年5月至7月这部分还款额共6000元,所以此次提取的可提取金额为44000元-6000元=38000元。

(二)提高租房提取额度
1.单缴存职工家庭租住本市商品住房的,每年最高提取金额提高至18000元。
2.多子女家庭、新市民、青年人租住本市商品住房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的,每年最高提取金额提高至26400元。
(三)增加提取情形
1.增加“老旧小区改造更新电梯”提取情形。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实施意见》(建城〔2025〕1号)相关要求,增加“老旧小区改造更新电梯”提取情形。职工自住住房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可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2.增加“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情形。
为进一步减轻缴存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前期资金周转压力,延续我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在提取业务实施细则中增加“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情形。
3.职工为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的,在贷款结清前,可办理的提取情形增加“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或更新电梯”。
例如:
职工张先生和配偶刘女士因购买住房共同申请了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张先生是借款人,配偶刘女士是共同借款人,在该笔贷款结清前,若张先生、刘女士或其父母的自住住房加装电梯或更新电梯,张先生和刘女士可按该提取原因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四)其他政策优化
1.调整“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情形申请材料。
结合禁漫天堂民政局等部门印发的《禁漫天堂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实施办法》 (济民字〔2025〕13号),将该提取情形的申请材料由“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证明材料”调整为“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大病患者)认定证明材料”。
2.根据《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实施清单(试行)》,将提取情形名称“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满半年未再就业”调整为“封存满半年未再缴存”。
政策咨询渠道:禁漫天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科,联系电话:0537-260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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